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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特奇: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作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奇”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思特奇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金融机构包括不限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花旗银行、成都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等。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注1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对外担保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全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授信、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实际授信额度及期限、担保额度及担保期限以公司、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裙楼518-521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库处理;大数据分析技术、云存储技术、云计算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技术咨询;计算机的上门维修;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其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导航终端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库系统软件开发;支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支撑软件开发;移动服务运营支撑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模型设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从事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处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2,666.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通过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将为8,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8%;除前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或逾期担保的情形。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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